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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聽單位一朋友講,如今發文太隨意了,不加分析研判,許多文件動不動就“全覆蓋”。普發文的背后,是一些干部對工作敷衍了事和習慣性推卸責任的心態在作怪,是對公文擬發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思維定式。
現實中,部分干部認為,第一時間轉發上級文件,是工作抓落實、辦事高效的具體體現。他們認為,文件一旦發出去,責任也隨之轉移出去了,這些想法和做法,違背了發文的初衷,歸根結底是工作態度不端正,認識上產生了偏差,工作作風出現了問題。
發文的初衷是為了解決問題,推動工作,如果發文沒有針對性,不清楚文件該發給誰,需要研究解決什么問題,就從根本上失去了發文的真正意義;如果發文者對所發文件都不思考、不研究,只想當“二傳手”,盡快將責任甩出去,那就沒有發文的必要了。
筆者認為,普發思維要不得,發文如同醫生開處方,要對癥下藥,不可隨意而為;發文必須具有區域性和指向性,要“對號入座”,才能體現發文的價值。做事亦是如此,唯有方向正確,才能少走彎路,避免多余的損耗,努力才有其意義。
當前,黨紀學習教育正在全黨深入開展,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我們應當涵養務實、求實、扎實的作風,扛起自己的那份責任,把心思集中在想事上,把本領體現在干事上,把目標鎖定在成事上,以作風建設新成效凝聚發展的強大合力,推動各項工作創優提質爭先進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