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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 楊琴) 經(jīng)報請州人民政府同意,州民政局、州財政局發(fā)布通知,從7月1日起我州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進(jìn)一步保障困難群眾生活,兜住基本生活保障底線(xiàn)。
根據相關(guān)通知,我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州級指導標準將從每人每月728元提高至735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州級指導標準將從每人每年6038元提高至6400元;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州級指導標準將從每人每月947元提高至956元;集中養育兒童生活保障州級指導標準保持每人每月2000元不變;散居孤兒、事實(shí)無(wú)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生活保障州級指導標準將從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至1350元。通知要求各縣(市)民政、財政部門(mén)要加強溝通協(xié)調,精心組織做好提標工作,確保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準、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不低于州級指導標準,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并于6月30日前完成提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