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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昆
當前,全州上下正在深入開展黨紀學習教育。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在全黨開展黨紀學習教育的通知》明確強調,黨紀學習教育要“組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認真學習《條例》”“要原原本本學”?;仡櫄v史,《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最早于2003年12月由中共中央發布,期間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化,曾于2015年、2018年先后修訂完善,這也充分反映出中國共產黨始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今天,我們所學習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2023年12月8日經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第三次會議修訂,2023年12月19日由中共中央發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版本。要做到明紀、守紀,首先應該學紀、知紀。學習就必須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必須對照先前的版本逐條研讀,深思增加的內容,為什么增加,反思刪減的內容,為什么刪減,以問題意識把《條例》學實、學細,真正以《條例》來時刻警醒自身的言行。
修訂后的《條例》更加凸顯出對“核心”的擁護?!皟蓚€確立”是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中華民族走向輝煌未來的根本保證,修訂后的《條例》充分彰顯出對“兩個確立”的遵循?!稐l例》第二條將“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修訂為“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我們深知新時代十年的偉大變革,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取得的,因此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在新時代新征程道路上必須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紀律建設的重要論述轉化為紀律規范,自覺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
修訂后的《條例》更強調紀律與法律之間的有效貫通。違紀容易導致違法,違法必然觸犯黨紀?!稐l例》第四條明確增加“執紀執法貫通”,第二十八條明確增加“做到適用紀律和適用法律有機融合,黨紀政務等處分相匹配”。黨紀和法律之間的有效貫通,進一步強調出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共產黨員違反法律必須同時受到黨紀國法的懲治。兩者之間的有效貫通,體現了黨內監督和國家監督的內在一致性和互補性,為紀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提供了充分的支撐,對違犯紀律的黨組織和黨員的懲處也更加有效規范,其有效延伸了紀律的約束力和約束范圍,適應了時代發展的需要,對有效防范和懲治相關違紀違法行為,具有很強的威懾力。
修訂后的《條例》全文貫穿了“嚴”的原則?!稐l例》第四條黨的紀律處分工作遵循原則開篇便明確強調“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可以說全文貫穿了這一原則。首先,關于這一原則的表述是對《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要把嚴的標準、嚴的措施貫穿于管黨治黨全過程和各方面”的遵循和延伸,既嚴格遵循黨章要求,同時結合紀律要求的屬性進一步強調和延伸。其次,整個修訂后的文本無不體現出“嚴”的原則,且這種“嚴”不僅體現在對既定事實上的嚴格,也對過程事實進行了嚴格要求,充分彰顯出嚴的基調?!稐l例》第二十六條將“對于經濟方面共同違紀的,按照個人所得數額及其所起作用,分別給予處分”修訂為“對于經濟方面共同違紀的,按照個人參與數額及其所起作用,分別給予處分”;《條例》第九十九條中在“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這句話前特別加上“可能”二字。一個詞的修訂與增加,其背后是從結果認定到過程認定的評判標準,考慮得要更全面客觀,約束的范圍也更廣泛,要求得也更清晰明確。此外,《條例》第四十二條對于經濟損失的計算也由簡單的主要計算“直接經濟損失”,明確“應當計算立案時已經實際造成的全部財產損失,包括為挽回違紀行為所造成損失而支付的各種開支、費用”,這樣的表述充分表明了懲處的力度。與此同時,修訂后的《條例》中將原文本中“相應處理”的表述進一步明確,如第十一條將原文中“依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修訂為“撤銷黨外職務”,這樣的表述既便于實際操作,更凸顯出紀律的嚴明。
修訂后的《條例》充分體現出對黨員干部的“厚愛”之情。紀律是為了約束黨組織和黨員的行為,但懲罰絕不是目的,嚴管并不是要把人管死,而是為了促進廣大黨員健康成長、更好干事創業?!稐l例》將厚愛寓于嚴管之中,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稐l例》第五條明確強調要“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增加了“深化”一詞,表明在下一步工作中這方面要加強,而在加強的同時文本中特別把“約談函詢”擴展表述為“及時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明確將紀律工作融入到了日常的生活中,充分彰顯出對干部的關心和關愛。此外,《條例》第十九條特別強調“黨員行為雖然造成損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黨紀責任”。這樣的表述充分考慮到了現實具體情況,而不是“一刀切”,可以說給大膽干事的干部吃下了一顆“定心丸”。文本中此類表述較多,如《條例》第十七條、第六十九條中增加的部分內容也有所體現。
新修訂的《條例》是黨的紀律的基礎性法規,內容豐富、涉及面廣、針對性強,同各級黨組織和每一名黨員息息相關。學習《條例》,我們既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才能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對照不同版本的《條例》逐條研讀,從不斷的完善延伸中,我們更深刻地領會到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靠什么管,憑什么治?就要靠嚴明紀律”這句話的重要意義,也更加深刻認識到一個百年大黨是如何去時刻保持解決大黨獨有難題的清醒和堅定。作為一名共產黨員,我們必須始終清醒,嚴守紀律,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我們才能淡定從容、行穩致遠,才能擁有干事創業的廣闊舞臺,才能為黨和人民事業作出應有貢獻。
(作者單位:中共大理州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