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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撫州市兩名城管摔砸攤販蔬菜后揚長而去的相關視頻和新聞沖上熱搜,關于城管如何文明執法、占道攤販無視管理如何破解的問題再次引起全網討論。
網上的大部分觀點引用“販夫走卒引車販漿,自古就是卑微而正常的職業?!睂傌湀笠酝?,認為城管的執法方式欠妥。也有人認為攤販占道經營影響了守法經營店鋪的生意,而且多次勸導依然不加改正,城管無錯。
這個事件其實折射出兩個問題,一是脫貧攻堅勝利收官后,農村接續鄉村振興,而城市困難群體的生活和增收問題仍亟待解決;二是柔性執法過程中對待無視法律或者耍賴抗法的人缺少強制手段。在這起事件中不難發現,大部分人都會同情弱者,從感情上傾向于替攤販鳴不平,但從法律層面來說,城管執法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絕大多數群眾擁有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
筆者認為,解決城市擺攤設點管理的矛盾,一方面應建立更加完善的城市困難群體生活保障機制,設立集中的攤販市場不能滿足于“有”,而應注重人流量和便利性,幫助他們提高成交量實現自我造血,將攤販視為創業者而不是管理負擔;另一方面,要不斷完善城市管理法治制度,在柔性執法失效的情況下,應當讓執法者有強制性的手段措施,避免再出現摔砸攤販蔬菜等類似情況的出現,減少城管執法中的矛盾,讓城市管理既有溫度又有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