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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質量,一個單位或者一個專項工作往往會有明確的分工,哪些部門干哪些事,哪些人干哪些事。但是現實工作中分工明確卻往往成為某些部門、某些人推諉的理由。
有些工作需要多個部門(科室)合作完成,綜合協調部門以業務部門(科室)“職能職責”為由,拒絕承擔統籌協調作用,“我不清楚”“業務還是要問具體部門(科室)”變成萬事推業務部門(科室)的“萬精油”用詞,無人統籌導致工作存在真空地帶,工作作風逐漸變成“自掃門前雪”,不管公共區域“瓦上霜”。
同時,有些工作需要專人專干,就變成只有這個人能干。有些部門、有些同志經常會出現這樣的言論:“按照分工這不是我的工作”“負責的人不在”“這是某某(業務)科室負責的,我不清楚”,從而拒絕完成工作任務,導致事情延誤。
這些現象屢見不鮮,也在天天上演,究其原因就是我們干部相互推諉,沒有擔當精神的體現。對照正在開展的“大理之問”大討論,在作風問題上,黨員干部都應該認真思考,對照“爭先進位、跨越趕超”的目標,捫心自問工作作風是否務實擔當?莫讓分工成為工作落實的絆腳石,成為推諉扯皮的借口,讓干事創業的人任務越來越重,讓工作和責任得不到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