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2a5967-5e03-446e-9f62-8c992cae245ccopy.jpg)
當前,各地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開展,創新為民服務方式,著力解民憂、紓民困,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有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為求“出彩”而使“為民”淪為“擾民”的現象,需要引起警惕。
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一以貫之的宗旨,為群眾辦實事是貫徹為民宗旨的具體行動。然而,一些地方把為群眾辦實事作為出經驗、出政績的手段,不滿足于踏實干事,熱衷于造聲勢。比如,明明可以悄無聲息拍板解決的問題,非要弄個什么名目,開各種會議,把本該放在解決群眾困難問題上的精力,大量消耗在籌備會議、召開會議、宣傳報道等方面,變著法地讓群眾參加各種活動,且不說耽誤生產、影響生活,細究之下還有“作秀”的嫌疑,服務實效是否經得起檢驗和推敲也需打上問號。
把為群眾辦實事變成擾民行為,折射出一些干部畸形的政績觀和形式主義思維定式,突出表現在把實事辦虛辦空,將形式主義的“觸手”伸向群眾身邊、社區樓宇、生產車間、田間地頭,背離了為群眾辦實事的初衷,應堅決摒棄。
說到底,為群眾辦實事,要從最突出的問題抓起,從最現實的利益出發,用心用情用力解決基層的困難事、群眾的煩心事。各級黨組織要在解決問題上狠下功夫,把創新方式方法的出發點、著力點、落腳點放在解決實際問題上,及時妥善解決基層和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以結果論成敗,以群眾滿意度論英雄,而不是在喊口號、做樣子等方面大做文章,更不能以有沒有出經驗、宣傳報道多不多等作為檢驗辦實事實效的標準。上級黨組織和有關部門要注重檢驗經驗的“含金量”,深究形成該種經驗的過程中,是否有“作秀”現象,是否真正為群眾解決了問題,群眾是否真的滿意,通過跟蹤問效,確保把實事辦好、把好事辦實。